2019年11月11日,中基协发布了《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工作规则(试行)》。该《工作规则(试行)》共十三条内容,包括信用信息报告的制定依据、适用对象、构成要素、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决策机制、结果展示、结果运用、异议申请等。
文件起草过程
2018年初,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协会制定实施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工作规则(试行)》。为将信用信息报告工作经验推广至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领域,2018年3月,协会继续启动了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以下简称“会员”)信用信息报告考察维度及指标体系的研究工作。经过一年多来的研讨及意见征求,最终形成《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则(试行)》)。
《工作规则(试行)》适用对象根据《工作规则(试行)》第二条,本工作规则适用于依法在协会登记,并已成为协会会员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信用信息报告的主要目标
就像个人征信一样,私募股权和创投类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有以下主要目标:
(一)持续、动态积累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记录,带动行业以信用立身,实现行业信用自治。
(二)引导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自觉提升合规风控能力和水平。
(三)促进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提升经营管理的稳定度、透明度和投资运作的专业度。
(四)引导行业相关合作机构关注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的信用记录。
(五)为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政府机关等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参考。

信用信息报告主要指标
合规
在合规方面,信用报告的主要内容为:近一年内管理人未按照要求及时完成信息更新的比率和违规违纪次数;近三年内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受到自律处分的次数;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以及市场禁入的次数。
稳定
在私募机构的稳定层面,信用报告的主要内容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展业年限;近一年管理的基金的平均规模;运行满3年及以上的私募基金规模和私募基金平均存续期限。
同时,信用报告还关心私募机构的人员稳定问题,主要有近3年私募机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变更次数和近一年私募机构高管及基金投资经理的离职率。
专业
在专业层面,信用报告主要内容有近三年投资标的的数量和金额;私募机构管理的私募基金中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数量、出资金额占比;近三年所投项目中具有董事、监事、高管席位的项目数量和金额。
在私募机构团队及高管层面,信用报告内容包含私募机构里持续持有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数量以及在私募机构任职满3年的高管人员数量和高管平均工作年限。
透明度
信用报告内容还包含私募机构中私募基金的托管比率以及近一年信息披露报告完整填报和及时填报的比率。

投资风格
作为投资者而言,私募基金的投资风格及方向是是否选择该私募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信用报告的内容还包含私募机构的投资风格,具体内容包含以下15个方面:
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已投项目涉及的平均行业数量;
所管基金已投项目涉及的行业中,投资项目数量占比在10%及以上的行业;
所管基金已投项目涉及的行业中,投资项目金额占比在10%及以上的行业;
所管基金已投项目涉及的投资阶段中,投资项目数量占比在10%及以上的投资阶段;
所管基金已投项目涉及的投资阶段中,投资项目金额占比在10%及以上的投资阶段;
所管基金中投向中小企业、高新科技企业、初创科技企业型企业的数量占比;
所管基金中投向中小企业、高新科技企业、初创科技企业型企业的金额占比;
投向单一标的的私募基金数量;
投向单一标的的私募基金规模;
已清算私募基金的数量;
已清算私募基金的累计规模;
已退出的项目数量;
已退出的项目金额;
所管基金中有外部负债融资的基金数量;
所管基金中外部负债融资金额占比;
我们的观察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工作规则(试行)》为投资人在选择拟投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时,提供了大量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对于投资风险的预测是十分有用的。根据协会消息,信用报告中关于合规、稳定、专业、透明的指标体系将于2020年上半年正式执行,关于投资风格的指标体系将于2020年底正式执行。
随着私募机构信息公开力度的加大和私募机构信用体系的建设,将私募领域的投资风险防范工作由事后处置提高到事前防范,都将有利于私募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这也是将保护投资者利益落到实处的重要体现。我们将对此保持持续关注。
